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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序 飞行的丛林(2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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故乡从前鸟不生蛋。鸟不生蛋的好处是原始野性,像一个不谙世事、大字不识的朴素美女。鸟生蛋的坏处是糟蹋艳俗,像一个割了双眼皮、隆了鼻、削尖了下巴、拉了皮、植了盐水袋或果冻硅胶、定期注射肉毒杆菌的妖女。

故乡现在鸟生蛋了。建商廉价买下那片胡椒园和猪笼草的荒地,盖起了水泥洋房,陌生的外地人大举进驻,虽然他们花了钱,拥有合法的房契和地契,总觉得他们像小偷,愣头呆脑的洋房就像贼寨。老家的四周,甚至出现了大盗似的大型购物场,流寇似的咖啡馆、餐厅和公司行号更不消说了。政客和大官更是以枭雄的姿态和征服者的暴戾,割据那片飞禽走兽曾经的福地。

老鹰不再盘旋天穹,大蜥蜴不再在芒草丛里和我四目交接。长尾猴和猪尾猴流连云雾弥漫的树冠层,只能从望远镜窥视它们傲慢的屁股。野猪,躲到阴暗丛林去了。

充满情欲的大番鹊歌唱,让我不能入眠的猫头鹰求偶声,烟消云散。

星星的絮语和深邃的眼眸也被光害埋葬。

比起新来乍到的贼寇,它们像天兵神将隐遁了。

午夜梦回,故乡面貌模糊神秘。

只有骑着那片飞行的丛林,像坐在飞毡上,才可能回到记忆中的故乡,就像借着东北和西南季候风往返唐山和南洋的祖先。他们搭乘的是帆船,其实是乘风而来。

记忆中的故乡,是一片飞行的、无处着床和不存在的荒原。在绵延黏稠的记忆中,被我写成不好看的小说,凑成几本卑微的小书。

《猴杯》是其中一块飞毡。

新版的《猴杯》,我做了一些更动,删去了累赘的叙述,就像帮一个脏兮兮的孩子搓泥垢、修指甲、理发,恢复较清晰的面貌。

二十年前写《猴杯》前,心里已潜伏着一个结局。接近完稿时,觉得这个结局太惊悚了。我压抑着情绪,没有让这个结局浮上台面来。二十年后重读,发觉种种铺排和暗示,都指向那个结局。它像种子生根发芽、遍地开花,我却放了一把野火。

新版《猴杯》恢复了这个结局。

二○一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台北

1 即朝鲜战争。——编者注(本书所有脚注皆为编者注,后从略。)

2 山林、乡下之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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